自学考试

考籍更改及考籍省际转移申请办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05-07 11:23:44 作者:自考办 浏览量:6583

考生若发现本人的考籍内容有误,可申请更改考籍; 更改考籍必须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出示相关的证明材料; 更改考籍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等。

一、考籍更改
  (一) 、考生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改考籍申请表》。

(二)、考生本人出具书面申请。

(三) 考生所需出示、提供的材料:
    1.若学生姓名在注册时录入错误,学生本人书面申请,出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提供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附于申请表后。

2.若属学生本人在注册后更改了姓名需要更改考籍的,需学生本人书面申请,出示身份证、准考证,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附于申请表后,并提供户籍证明原件(最好是打印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及复印件。
    3.身份证号的更改。学生本人书面申请,提供公安机关《身份证更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出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提供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附于申请后。

4、性别的更改。学生本人书面申请,出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将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附于申请后。

  5、民族的更改。学生本人书面申请,出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将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附于申请后;同时填报《民族更改申请表》的电子表。

    6、需申请将考籍转到外省的填附件2并按表内规定的材料上交。

    注意:学生本人书面申请均需本人签名,打印的签名无效;助学单位经办人需在所有复印件上签署“原件已验”并签名盖公章。

(四)、助学中心需提供的材料:

   若考生注册后因自己原因更改了姓名、身份证号不需要站点出具情况说明,其他所有注册时录入错误导致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等问题单位均要出具情况说明,是工作失误导致的录入错误,签字并盖章。

(五)、更改考籍的办理时间:

与统考课程转免考同时上报资料(上半年3月5号前,下半年9月5号前上报资料)。

(六)、更改考籍的具体操作:

由助学中心在自考网络操作平台上(上半年在**1次,下半年在**2次)《考籍更改管理》中录入。同时将学生申请及证明材料邮寄到BB贝博艾弗森官方网站自考办。

特别注意:凡没按上述规定准备申请材料并签字盖章,省考试院复审时都不会批准更改申请。

二、考籍的省际转移

(一)、全国于2016年统一实行了省际电子转考工作,考籍的省际转移安排在每年的2月和8月下旬进行,考籍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考试信息(含笔迹信息)、奖惩记录、免考、实践环节考核、毕业论文信息。

(二)需办理省际转考的考生,应持有有效二代身份证、转出地准考证、转入地准考证和所取得课程的成绩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凡个人考籍基本信息(含照片)不全或有误、考试信息中自2016年起所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未采集笔迹信息的,不得申请办理省际转考。

(四)考籍转出的要求。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因工作调动、户口迁移或其他原因,需要到外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符合下列要求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考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高校自考办申请办理考籍转出手续,并对本人转出的电子档案进行现场确认,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出登记表》(附件1)一式三份上签字。

1.考生应在我省取得一门或一门以上国考课程合格成绩。

2.考生应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3.我省同一准考证号下的考籍只能转出到同一个省份。

4.考生提供的转入省准考证号应准确无误,对应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必须与我省考籍信息一致。信息不一致的不得转出,应修正信息后再重新办理转考。

5.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暂停考试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6.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申请办理毕业证书,不得转出。

7.以下成绩均不得转出: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应用型专业省考课程合格成绩;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毕业论文成绩。

8.考生在原报考地取得的考试课程合格成绩,不属于国家统一编码的课程,只在原报考地有效,不得转出。

9.属以下情况均不得转出: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转入课程已经办理了转免考的。

10.市(州)招考办、高校自考办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出登记表》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省、市(州)、县(市、区)或高校考办各备一份。

11.考生须亲自办理并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笔迹采集卡》进行笔迹采集。

(五)考籍转入的要求。

凡需要转入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申请毕业的考生,应先在转出省办理考籍转出手续,再在我省申请办理考籍转入手续。

1.转入成为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应具有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并按我省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继续参加考试。

2.考生外省转入我省的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省通过全国“省级电子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3.我省在接收转入数据时,根据考生提供的我省准考证号,在数据库中进行比对,基本信息不匹配的,系统将直接退回,考生转入失败。考生须修正信息后,重新办理转考。

4.考生拟转入的原外省考试合格的课程应与我省现有考试课程的名称和课程代码一致,否则不予转入。

5.毕业论文成绩、免考合格成绩、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我省不予接收。

6.转考考生应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7.转入考生应在4月下旬、10月下旬工作日期间,到考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或高校自考办办理考籍转入手续并领取免考通知单。

8.已在2016年前成功办理外省考籍转入我省的考生、仍按我省转免考(四类免试)要求办理课程转免考手续。

(六)、办理省际电子转考需审验提交的材料

1、考籍转出。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出登记表》一式三份;

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单科成绩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转入地准考证、课程成绩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2016年以后(含2016年)参加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的笔迹采集卡;

5.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出材料粘贴表》

2、考籍转入。

1.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

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及复印件;

3.转出地准考证、课程成绩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入材料粘贴表》;

5.2016年前成功转入我省的外籍考生,还应持有外省转入的介绍信。

(七)、转移考籍申请时间

受理考生省际电子转考申请时间:上半年2月下旬,下半年8月下旬工作日期间,具体时间以当地市(州)招考办、高校自考办公布为准。




附件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改考籍申请表

附件2: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出登记表

附件3: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笔迹采集卡

附件4: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出材料粘贴表

附件5: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入材料粘贴表

附件6: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改专业编码申请表

附件7: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改专业课程编码申报汇总表

附件8: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改民族汇总表

附件9: 民族代码一览表